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危险化学品 dangerous chemicals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3.2 危险化学品企业 dangerous chemicals enterprise
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以及带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 3.3
易燃易爆场所 inflammable and explosive area
GB 50016、GB 50160、GB 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3.4
禁火区 fire prohibition area
企业内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含设施),需要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区域。 3.5
动火作业 hot work
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等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作业等。 3.6
固定动火区 fixed hot work area
由企业批准,在没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划定的且不需要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特定动火作业区域。 3.7
动火作业点 hot work point
在同一作业平面、半径15m的作业区域。 3.8
专业服务单位 specialized service unit
从事动火作业方案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审查、动火作业现场检查检测、执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监管等环节中一项或多项任务的服务单位。包括专业服务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化工集中区专门消防站等。